2022年3月30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长任勇介绍,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角度看,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物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
到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十四五”时期及今后一个时期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措施。
2022年7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环评司刘志全司长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高度重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控制,目前部分已经出台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已纳入了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源头防控新污染物环境影响的重要作用。
2022年9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这也是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要求 2022 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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